談到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的網路優勢,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,雙方分別持有60MHz與40MHz的3.5GHz頻譜,加總頻寬達到100MHz,為目前業界之冠;且採用同一供應商、同一代設備,不需額外硬體支出,具有成本上的優勢。
台灣大認為目前網路和終端均可支援新台灣大以載波聚合技術提供100MHz頻寬的速率。實驗室以商用終端進行測試,最高可達1.6Gbps以上的下行速率,包括年底前將上市的高階機款,終端可支援比率已逾50%。
此外,台灣大計劃利用既有的3.5GHz頻譜的60MHz頻寬,整合台灣之星40MHz頻寬,以提供企業專網與一般消費者使用。技術專家擔憂這可能導致網路資源擠壓,但台灣大說明,有需求時,兩頻段其實可達到分流效果,而在非企業專網地點,所有消費者仍可取得100MHz頻寬服務。
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要求合併業者改正超標頻寬的議題,專家分析,遠傳電信必須歸還的是目前尚未普及的28GHz頻段100MHz頻寬,對新遠傳電信用戶影響「幾乎無感」;但對於必須歸還900MHz頻段10MHz頻寬的新台灣大來說,則是一大硬傷。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曾表示,繳回900MHz頻段部分頻寬,恐導致用戶速度比3G還慢,這也是台灣大向NCC提行政訴訟的主要原因。
台灣大強調,在法律訴訟還未結果之前,將盡力保障用戶權益。台灣大計劃淘汰3G網路,將原本3G使用的10MHz頻寬轉移到4G使用,整體4G可使用頻寬將維持不變;在網路整合期間,台灣大也將同時考慮900MHz縮頻對台灣之星極少數特定終端用戶體驗的影響,並進行個別強化處理。